广州生态葬补贴政策

 (一)骨灰寄存费减免。

  逝者为广州市户籍,骨灰寄存在公益性骨灰楼,可申请减免从去世之日起5年内,每具不超过350元的寄存费用。逝者是广州市困难群众,可减免10年不超过700元的寄存费。

  (二)骨灰撒海补贴。

  广州市户籍2013年1月1日后去世的,参加由市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骨灰撒海活动,家属(委办人)可以申请2000元补贴。

  (三)树葬等其他生态葬补贴。

  在经广州市民政部门核定的经营性公墓,市民选择树葬、花坛葬、草坪葬等不立碑的丧葬方式的。

  1、补助300元给经营性公墓。由民政部门核定的经营性公墓,为群众提供树葬、花坛葬、草坪葬服务的,每具骨灰补助300元。

  2、补助500元给安葬骨灰的委办人。

  在民政部门核定的经营性公墓,采取树葬、花坛葬、草坪葬等不立碑的丧葬方式,符合以下条件的,每具骨灰补助500元:

  (1)安葬的骨灰生前为广州市户籍人员;

  (2)安葬骨灰的委办人为广州市户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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